更新时间:2022-05-23 15:50
浏览次数:4327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布单位:商贸与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
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
清商发[2022]第 2 号
各食品相关单位:
根据北京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》要求,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,学校各相关单位要全方位细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,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,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
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的指示要求,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执行《清华大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,落实各食堂、餐厅、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、相关二级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管理责任、商贸中心的统筹监管责任,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校园食品安全。
二、规范日常管理,严防风险隐患
各食堂、餐厅、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营业场所的卫生管理和通风消毒;定期进行设备维修、保养校验,保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;原材料采购到供餐的全过程要符合管理规范;做好各类台账记录、按要求保存食品留样,落实食品安全流程可追溯。
坚决落实食堂、餐厅、咖啡厅等不堂食的规定,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用餐问题,提供优质高效的供餐服务。
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。各食堂、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日检制度,留存相关记录;各食品相关二级单位要开展每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。商贸与食品安全管理中心每月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相关检查。
三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
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人、物、环境同防和共防措施。健全冷链和冷库疫情防控管理制度,加强相关防控指引的宣贯培训,严格落实食品冷链疫情防控各项措施。加强食堂、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教育、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、定期核酸检测等卫生健康管理,加强人文关怀,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,严禁带病上岗。严格遵守食品原材料及食品运输车辆入校报批报备、闭环管理和物品消毒制度。
各相关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,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遇突发事件按规定向商贸中心报告相关信息,并注意舆情监测。
请各相关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食品安全自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商贸与食品安全管理中心5月26日开始进行检查督导。
商贸与食品安全管理中心
2022年5月23日